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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电话是:0598-6323078。关于调整尤溪县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近期,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恢复我县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即日起将我县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有序恢复开放相关场所、活动。
1.全县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室内文旅场馆,电影院、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KTV、台球室、健身馆、足浴场所等经营场所,宾馆、酒店、民宿等提供住宿的场所及景区、景点、各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在执行相关行业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
2.各类论坛、讲座、会议、校外培训机构所有线下培训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在制定相应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正常举办。
3.酒店、餐馆可正常举办、承办50人以上的宴席、聚会。实行宾客名单实名备案,按照“谁承接,谁负责”原则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公职人员向所在单位报备,其他人员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备。
拓展资料: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1.解除莆田、厦门、泉州、漳州等地入(返)尤人员核酸“落地检”政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或入住酒店报备,并按入尤前所在地风险等级进行管理。
2.全县各机关单位、所有公共场所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继续落实“三码联查”,未接种新冠疫苗者(禁忌症患者除外)不得入内,强化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