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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越来越多的未成年去KTV陪酒?
12月8日,陕西西安的刘先生反映,从今年11月起,自己15岁的女儿多次被同学诱骗到西安市鄠邑区多家KTV多次进行有偿陪酒。女儿所在学校——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附属中等职校在接到刘先生反映的情况后,第一时间报警,经调查发现,校内竟共有8名女生去KTV陪酒。8名女生均为15岁左右,分别住在两个宿舍分属不同班级。
学生家长 刘先生:手机上红包转账记录特别多,我感觉出事了,孩子最后问的没办法了说了实话,说是被她们宿舍一个叫赵某某的诱导去KTV陪酒陪唱。
目前,西安鄠邑区警方已查处3家涉事KTV,此外因涉嫌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3名社会青年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而相关学校理事会已将校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就地免职,涉事学生的辅导员和宿管员被开除。而这一事件远不止于此,值得深刻反思。
法律明文规定,娱乐场所及从业人员不得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陪侍,更何况本案中刘先生的女儿和她的同学们还是未成年人就更值得警惕。那么,未成年在校生校外陪酒,到底责任在谁?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孙宏艳认为,学校、家长和社会无一脱得了干系。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 孙宏艳:可能本身这些未成年人自身也没有这方面的意识,然后学校的监管也不够或者管理的不够细致,家庭教育方面,家长在塑造他的这个价值观,在陪伴他的成长中的力量太小了。
在此次案件中,不少人把矛头指向了中职学校,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认为,这的确给职业院校再次敲响警钟:除了要加强学生教育管理,更重要的是要提高职业教育对学生的吸引力和认同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熊丙奇:学校在这个学校管理中究竟存在什么样的责任,不能就是简单的就是泛泛只要不这个问题,然后就快速的为了回应舆论,就把这个事情处理掉,而应该好好去调查,究竟在宿管上有什么问题,辅导员这块有什么问题,学校的教育管理有什么问题,由此才能够避免这样问题再次发生。
熊丙奇表示,长达月余的陪酒,从辅导员到宿管员到学校管理者都没有察觉,学校的失职毋庸置疑,但如果把矛头完全指向学校本身,可能会产生更多负面影响,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应该全社会共同担起责任。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熊丙奇:如果这个孩子初中毕业以后,不去上中职,他就进入了社会,他就开始打工了,打工16岁到18岁的孩子不少啊,那这些孩子在社会上工作,有可能就是在KTV里面啊,那我们去查过吗?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有社会保护,社会保护里面有很多内容,比如说我们明确规定,这个未成年人他不能够去买到烟酒,就是我们的商店不能够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但结果现在孩子去买烟酒非常容易;你教育学生你说你不要抽烟不要喝酒,但结果在校外他很容易买到烟酒。其实目前看来这个执行的力度是很不够的。
KTV有陪酒小姐吗。
KTV工作一般做那些事情呢?
陪客人娱乐,包括唱歌,点歌 ,伴唱 ,道酒 ,陪酒,陪客人说话,聊天。
到KTV消费的朋友,单纯地娱乐的其实是很少一部分。大多数是有其他目的而去的。
庆祝生日,庆祝节日, 庆祝事业有成,庆祝乔迁之喜等等,都是KTV的营业范围之内的事情。
遇到有能够做好这些活动的团体,他们一般不请陪酒女士。原因是有女同事,女性朋友在座,请了就是不尊重别人了。多数情况下,男生们到KTV消费,一般会找陪酒女生。这样气氛长活跃得起来。
陪酒女生来上班目的当然就是陪酒,喝酒,劝酒了。这种女生一般周旋得当,就不会发生其他的事情。而且,她们仅仅是陪酒,如果客人需要其他的娱乐项目,则可以和部门经理沟通,那是另外的项目,得另外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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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KTV陪酒违法吗?
ktv陪酒违法。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1、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2、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3、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4、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5、赌博;
6、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7、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1、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2、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3、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4、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ktv陪酒女违法吗
有偿性的ktv陪酒女是违法的。
根据我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因此,在ktv提供有偿性的陪侍是违法的行为,但是对于提供服务的陪酒女,只要不涉及卖淫嫖娼,不会进行处罚,目前并没有处罚的依据,仅仅是道德范畴。
法律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