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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技师硫酸毁容新闻(硫酸毁容女孩)

KTV免费预定 2024年08月25日 17:19:1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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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泼硫酸事件

告人杨玉霞于1996年2月起与有妇之夫徐××多次通奸。以后,双方关系恶化,杨玉霞扬言要对徐××进行报复。为此,徐于同年9月7日起先后通过派出所及杨所在单位等有关人员进行调解,但杨不听劝阻,决意通过伤害徐××的女儿等人对徐报复。同年9月9日,被告人杨玉霞编造谎言向其学生家长索得一瓶容量为500毫升,浓度为95%以上的浓硫酸作为犯罪工具。同年9月l1日中午,杨携带两只装有浓硫酸的玻璃瓶,骑自行车至徐××女儿徐丽君(女,1988年3月生)读书的小学校,将正在该校上学的徐丽君骗出学校后带至附近一建筑工地内,将其中一瓶浓硫酸从徐丽君的头顶部浇下,随即弃下哭喊呼救的小丽君,又骑自行车赶至徐××家门口,用另一瓶浓硫酸朝正欲出门的徐××妻子顾夏萍的颜面部、背部泼洒后逃逸。被害人徐丽君的颜面、躯干、四肢及会阴等部被浓硫酸烧伤,面积占体表总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一,其中深二度烧伤为百分之七、三度烧伤为百分之十四,双眼上下睑烧伤、双眼角膜烧伤;顾夏萍的颜面、双上臂、背、膝等部被浓硫酸烧伤,面积占体表总面积的百分之七,其中深二度烧伤为百分之四,三度烧伤为百分之三,双眼上下睑烧伤、双眼角膜烧伤。徐、顾均构成重伤。被告人杨玉霞作案后于当日下午到派出所自首。

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玉霞犯故意伤害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杨玉霞及其辩护人辩称杨犯罪后能投案自首且已认罪悔罪等,要求对杨从轻处罚。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玉霞为泄愤报复,经蓄意谋划,用腐蚀性极强的浓硫酸残害无辜的妇女、儿童,致两名被害人被浓硫酸烧灼而毁容,并伤及身体其他部位,其中徐丽君双目失明,均构成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情节恶劣。犯罪后虽能自首,但鉴于其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且造成两人重伤的极为严重的后果,应予严惩。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4条、第53条第l款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第1条第(2)项之规定,于1996年l1月1日作出判决:对被告人杨玉霞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被告人杨玉霞不服,以其对被害人顾夏萍、徐丽君的伤害,不是蓄意谋划,只是一时性精神错乱造成,且作案后能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原审量刑过重,要求从轻处罚为由,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玉霞为对其姘夫徐××泄愤报复,竟蓄意谋划,采用腐蚀性极强的浓硫酸对无辜的徐妻顾夏萍及其8岁的女儿徐丽君毁容并伤害身体,其犯罪动机极为卑劣,犯罪手段极为残忍,后果极为严重,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依法应予严惩。原审鉴于杨的罪行特别严重,其作案后虽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并无不当。该案经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l)项的规定,于1996年12月9日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核准原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杨玉霞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群众就杨玉霞精神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已怀孕议论纷纷,以及杨玉霞是否可以从轻处罚都曾有过不同的意见。现分述如下:

一、杨玉霞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

一审根据辩护人提出杨性格偏激,可能精神状态不正常。为慎重起见,一审曾委托上海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对杨精神状态进行了鉴定,结论为无精神病,对作案行为存在辨认和控制能力,且有责任能力和受审能力。

二、杨玉霞是否怀孕

案发后,社会上曾广为流传杨已怀孕,经查杨与其夫及徐××发生性行为时,均采取了避孕措施,杨称自1996年9月6日起未来月经,为此市监狱中心医院先后于同年l0月16日、11月13日两次对杨的尿液进行妊娠试验,结论为阴性。

三、杨玉霞是否可以从轻处罚

一种意见认为,杨玉霞犯罪手段残忍,罪行特别严重,应受到法律制裁,但鉴于杨能投案自首,在法庭上的认罪态度也较好,要求免杨一死,给杨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同时还认为,徐××也应受到应有的处罚。因为杨玉霞与徐××发生通奸关系后,由于徐将其两人之间不光彩的隐私公开曝光,将杨逼到一种非常难堪的地步,才使杨产生了强烈报复徐的念头,酿成了本案悲剧的发生,故徐有一定的责任。另外,杨玉霞不知道浓硫酸会给被害人造成这么严重的伤害后果。

另一种意见认为,杨玉霞不可以从轻处罚。杨玉霞辩称其不知道浓硫酸会给被害人造成这么严重的伤害后果,这显系杨在抵赖罪责。被告人杨玉霞系中专毕业生,担任小学教师已多年,现已28岁,具有相当的文化知识和社会经验,对于硫酸系一种腐蚀性极强的化学品,其对皮肤的伤害作用肯定会大大超过开水烫等常识应该知道,而且几年前发生的李新华用硫酸伤害潘平的案件在上海人人皆知,此时杨玉霞已走上工作岗位,理应知道。另外,杨玉霞的犯罪动机是对徐心爱的女儿进行报复,造成相当大的伤害,通过让其女儿痛苦一辈子来达到让徐××痛苦一辈子的目的。因此,根据被告人杨玉霞的生活经历、文化知识、社会阅历及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等均证明杨上诉辩解不能成立。

被告人杨玉霞作案后自动投案,如实交代罪行,构成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3条规定,犯罪后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不是“应当”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对被告人杨玉霞不予从轻处罚,理由如下:

1、被告人杨玉霞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意深。(l)被告人杨玉霞,长期与徐××通奸,为达到与徐结婚的目的,甚至要徐去伤害自己的妻子,在其目的达不到,徐××又不愿再与其保持这种关系时,即积极实施报复,将无辜的顾夏萍、徐丽君母女作为报复的对象,达到最终报复徐××的目的。(2)积极预谋、精心策划。当其学生家长马某向其提出洗厕所可用其他物品时,杨坚持要硫酸,充分反映其犯罪的决心。杨还事先窥察地形,寻找冷僻处作为对徐丽君伤害的地点,以使其既能较为顺利的实施犯罪,又为下一次犯罪赢得时间,并编造徐妻顾夏萍打电话给其夫刘长生的谎言,以使其能从徐丽君的班主任处将徐丽君骗出学校实施报复。

2、手段残忍、情节恶劣。(1)采用伤害力极其强烈的硫酸为犯罪工具,毁人容貌。(2)连续实施犯罪,犯罪态度坚决。先在建筑工地的冷僻处对无自卫能力的小丽君实施伤害,目睹被伤害者极其痛苦,用其自己的供述为“情景很惨”,却仍不悔悟,接着又赶至顾夏萍处实施伤害。

3、犯罪后果极其严重,民愤极大。(l)被告人杨玉霞的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两名被害人已严重毁容,尤其是小女孩徐丽君已双目失明,使其只能在黑暗及痛苦中度过余生。为进行治疗需要大量的费用,虽经社会各界捐助,仍不足以支付她们的医疗费用,此不仅对她们的家庭生活蒙上阴影,也为社会增加了巨大的压力,正像被害人顾夏萍在法庭上的呼喊“让我们母女今后怎么办!”(2)被害人杨玉霞在“严打”期间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时候“顶风作案”,其行为是对法律的极端藐视,对社会公德的极大侵犯,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人民教师队伍的形象,人民群众对其行为极其愤慨,强烈要求从严惩处,民愤极大。纵观全部案情,对被告人杨玉霞应予严惩。

一审和二审法院在全面分析本案案情的基础上,认定被告人杨玉霞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不予从轻处罚,是正确的

我想知道合川硫酸事件的真相

愤怒的合川

请大家先看看下面的一篇新闻。

男子逼前妻喝硫酸行凶后自杀

男子逼前妻喝硫酸致其失明毁容 疑犯行凶后自杀 (记者 柳姗姗)离婚仅一个月的23岁女子欧西应前夫阿红(化名)之约,回家看望孩子,却被阿红勒昏,强行灌其喝下硫酸,导致双眼失明,面部毁容,咽喉、胃肠受到重度烧伤。阿红在行凶后1小时自杀身亡。 昨天,看到她惨状的市民都流下了同情的眼泪。 孩子面前勒昏她 中午,记者在合川市人民医院住院部见到了欧西。经过硫酸泼洒的面部发黑肿大,双眼已被烧成了两条缝,右臂到前胸都是乌黑的,部分皮肤已经溃烂化脓。 “她说不出来话!好造孽哦!”在隔壁病房照看亲人的张奶奶抹着眼泪说,她拿出了刚刚让欧西写出自己被害经过的纸条。短短400个字,欧西写了3张纸,每个字都写得很大,笔迹很颤抖,她写得很吃力。 她在纸条上写着,她出事前一天接到阿红的电话,叫她回家看望1岁的儿子鑫鑫(化名)。4月30日下午2点多,她随阿红回家后,阿红把孩子交给欧西抱着,随后借故支走了自己的父母,扯着她进了卧室。 在卧室里,两人争吵了两句后,阿红把孩子夺了过去,放在床上。“不顾孩子的哭,拿出包包的带子勒住女技师硫酸毁容新闻我的脖子,很快我就昏了过去。” 等她醒过来时,觉得自己嘴巴和喉咙火辣辣地痛。自己躺在一堆废弃物上,奋力挣扎了半天才发现自己躺在前夫家的顶楼上。她拼命站了起来,从楼顶一直走到6楼,敲开了邻居的家门,在其帮助下拨打110和120报警。 惨状令市民落泪 欧西的主治医师梁长华介绍,欧西是铜梁人,没工作,她在合川除了前夫一家没有任何亲人,医院为其垫付了所有的医疗费用。 “她的双眼经眼科确诊已经失明,喉咙和胃肠都受到不同程度烧伤,而且肯定是毁容了。”梁长华说。 自从欧西入院以来,消化科的很多病友都自发前来看望她。欧西现在不能吃东西,连呼吸都依靠仪器。因为天气热,身上的皮肤溃烂的速度很快,和人交流通常都是闭着眼睛书写纸条,有时候情绪激动了她就伸手扯掉喉咙里的呼吸管,用嘶哑的声音断断续续地说上几个字。 行凶后上吊自杀 在采访过程中,欧西比划着向记者询问前夫的消息,她至今仍然不知前夫的去向,也不知道鑫鑫在哪里。当记者问到恨不恨前夫时,欧西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只是叹了口气。 下午,记者从合川警方获悉,4月30日下午4点,30岁的阿红在自己工作的工厂割腕后上吊自杀,已经死亡。 记者从一些邻居处了解到,阿红生前一直很内向,待人接物很有礼貌。在和欧西的3年多婚姻生活中,两人的感情在外人来看一直很好。 阿红的家人说,造成欧西与阿红离婚的原因是因为女方有了外遇。后来两人离婚之后,阿红耍了个女朋友,欧西心中不满,老是回家闹事。 阿红父亲回忆,出事前阿红曾经说过“她不让我家好过,我就不让她好过”。家里人劝过几句,但是都没有往深处想,没想到造成这样的家庭惨剧。现在,老两口抚养着年幼的孙子。

2006年5月3日 发表于[重庆晨报] 已被浏览[232]次

此事重庆电视台“天天630”栏目也曾作了报道。但是后来重庆的媒体就再也没有后续报道了,为什么女技师硫酸毁容新闻?因为死者家属和市民对案件提出了质疑:自杀身亡的阿红尸体何在?而且医院开具的死亡证书时间也明显错误。由此大家再想到阿红和市政府某某官员的亲戚关系,很自然地就往官官相护上面推论了。于是,富有同情心的合川市民愤怒了!

他们不约而同地走上街头为一位来自铜梁的叫欧西的女子伸张正义,先是到市委市委请愿,请愿无效,就阻断了合川的两座大桥。而且到合川人民医院要求公布事情真相。据说还有海莱学院的几千名大学生的参予。政府调集了附近北碚的铜梁的警察前来维持秩序。据说有外地媒体的记者被收缴了相机,也有被捕事件发生。

司法公正是一个社会最后的安全保障线,当越过了这条红线的时候,谁也无法保证安定团结,更不用说什么建设和谐社会了,那简直就是痴人说梦一般滑稽可笑。

这个事件如果真如老百姓所知所推断的那样,应该说还有补救的余地,只要公正客观地办案,便可以亡羊补牢。谁不出错呢?知错就改就是好样的。但是,如果老百姓的所知都是谣传,推断都是妄断,那就很恐怖了。为什么恐怖?因为如此众的人都缺乏基本的理性,缺乏判断是非的常识,只是凭借一股情绪宣泄胸中的积怨,那么这个城市随时都可能因为一件毫不起眼的小事爆发啊。

按得住一时,按不住永远。

杨玉霞硫酸毁容案回顾:向情夫妻女泼硫酸被枪毙,留下女儿在世!结果如何?

杨玉霞的女儿因为母亲的过错而承受着周围同学异样的眼光,过的十分不快乐,在学校受排挤。

北京硫酸毁容案,是什么原因让女子将硫酸泼向仇家女儿?

因为该女子女技师硫酸毁容新闻的孩子被害死以后该女子并没有得到仇家女技师硫酸毁容新闻的道歉、赔偿女技师硫酸毁容新闻,该女子选择报复仇家出一口恶气女技师硫酸毁容新闻,就将目标放在女技师硫酸毁容新闻了仇家的女儿身上,向仇家女儿泼了硫酸。

一、北京硫酸毁容案

2006年11月,北京一辆公交车正在行驶的时候,一位身穿红衣服的中年女子站了起来,向一位18岁的姑娘泼了硫酸,并且硫酸还见到了其他乘客,这位姑娘并没有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身体的很多部位都被硫酸灼伤,脸部也被毁容。周边的乘客也因为躲闪不及而受到各种伤害,该女子随后被乘客制服。

二、事情的详细经过

首先是泼硫酸的女子,这个人叫韩浪,是重庆人。24岁的时候迫于生计嫁给了一个大自己15岁的男人,但是这个男人对他非常不好,不仅懦弱无能并且还出轨,于是韩浪选择了离婚,带着自己年幼的儿子前往北京发展。虽然在北京过得很艰辛,但使韩浪凭借自己坚韧的毅力,在北京扎下根来并且再次结婚,韩浪的第2任丈夫对他的孩子也很好。直到2005年的一天,韩浪找不到自己的孩子了,于是就在村里四处搜寻,最开始以为是孩子被人贩子拐走了,但直到有人发现了孩子在水井中的尸体。

本来最开始以为是孩子自己不小心落水,但是后来还让发现水中的石块觉得事情有蹊跷,后来警方介入调查,最终发现原来孩子是被邻居家的小孩推下水。邻居家的孩子误杀了韩浪的儿子,为了逃避责任,将韩浪的儿子推下了水。邻居家的孩子因为是13岁,所以被判进入少管所三年。而韩浪要求邻居对自己家进行赔偿和道歉,这是法律范围内的,法院也做出了相应的判决。但是邻居一直不履行赔偿,每次都哭穷,而且还嘲讽韩浪,最终等待了很长时间的寒浪,忍无可忍,选择了报复邻居家的女儿。

三、个人看法

韩浪不该的是将报复的对象放在了邻居女儿的身上,又酿成了另外一个悲剧,又毁了另一个花季女孩的人生,这一切的根源都是邻居一家的不作为。明明是自己的孩子杀了人,但是却偏袒包庇,拒不道歉,最终才又酿成了另一个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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