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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陪酒女违法吗
有偿性的ktv陪酒女是违法的。
根据我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因此,在ktv提供有偿性的陪侍是违法的行为,但是对于提供服务的陪酒女,只要不涉及卖淫嫖娼,不会进行处罚,目前并没有处罚的依据,仅仅是道德范畴。
法律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ktv陪酒公主算违法吗
ktv陪酒公主陪酒女郎和ktv和都被判担责,如果不涉及卖淫行为陪酒女郎和ktv和都被判担责,一般不算违法。如果存在卖淫行为,则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组织、强迫陪酒女郎和ktv和都被判担责他人卖淫陪酒女郎和ktv和都被判担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陪酒女郎和ktv和都被判担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ktv陪酒女违法吗?
ktv陪酒违法来。
根据《娱乐场源所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1、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2、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女孩在KTV上班陪酒受法律保护吗
如果只是单纯的陪酒等,没有其它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是不违法的,也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有从事色情交易等其它行为的,则不合法,可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男子强拉陪酒女发生关系,报警后女子拿到赔偿谅解他,为何男子还被判三年?
浙江男子史某在KTV和朋友玩陪酒女郎和ktv和都被判担责的时候陪酒女郎和ktv和都被判担责,因嫌无聊就叫陪酒女郎和ktv和都被判担责了杨某作陪,两个人喝酒玩游戏,一直到凌晨一点,史某才离开,但是他在走之前没有给杨某应有的报酬。后来在回家路上,他遇到了杨某,在将杨某骗上车之后他锁紧了车门,逼迫杨某和他发生关系。杨某愤恨难当,说要报警。开始史某没在意,觉得她没那个胆量。但看到警车后担心对方真的报警,所以和KTV老板联系,转了两次钱给杨某。不放心的他又掏了3000元,获得了杨某的谅解书。但是最后史某还是被依法逮捕,被判了三年零四个月。史某不服,他觉得自己拿到谅解书,就等同于“嫖娼”,不明白为什么还要判他坐牢。
史某触犯了“强奸罪”,无法洗清
首先可以肯定史某是不怎么懂法律的,他把受害人杨某骗上车后,在违背杨某的前提下和她发生了关系,其行为已经符合了“强奸罪”的定义。不管后面他想怎么掩饰,这种犯罪行为是没法洗清的。另外杨某已经报警,警方也进行了调查,说明这件事已经立案了。法律岂是儿戏,哪里能容许史某用钱来掩盖事实。
“嫖娼”是双方在嫖客和失足女达成协议后才进行的违法行为,这和“强奸”完全是两个概念。史某如果并没有取得杨某的同意,事先两个人也未曾达成任何协议,所以他口中的和解并不能改变他对杨某所犯的罪行。
和解书只能减轻刑罚,并不能避免刑事处罚
史某花3000元从杨某那里得来和解书,本以为可以逃脱法律的惩罚,但是他所犯下的罪行是有证据证明的,和解书只能代表被害人谅解他,并不代表法律能原谅他。任何人只要做出了违法的事情,就不要妄想逃脱法律的制裁,这就是法律公正性的所在。而且史某拿到的谅解书不能确认其真实性,所以在法庭上权当无效。
总结:做人还是遵纪守法才能平安顺遂,不要以为花钱就能摆平所有事,法律的铁锤不容许任何人质疑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