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KTV自带酒水被没收,该如何维权?
- 2、ktv可以自带酒水吗
- 3、KTV不允许自带酒水,违法么
- 4、请问KTV谢绝自带酒水违法吗?有明文规定吗?
- 5、误乐场所不准消费者自带酒水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KTV自带酒水被没收,该如何维权?
在KTV遇到禁止自带酒水的情况,可拨打12315举报,工商部门将依据企业违法情况实施处罚。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据新消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禁止自带酒水”的处罚
“禁止自带酒水”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餐饮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提供餐饮服务时对消费者提出的不公平、不合理的约定,属于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该格式条款属于无效的条款,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类似的条款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该处理办法的规定,工商局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ktv可以自带酒水吗
能否自带酒水,要看KTV的具体规定。
一般而言,由于KTV的包房费用占营业额的占比往往比较有限,而KTV销售的酒水饮料等售价远远超过其他商店,所以说成为KTV营业额和李云德重要来源。很多KTV都规定顾客不能自带酒水,就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
当然,对于一般的经营场所而言,顾客就是上帝。顾客在KTV内自带酒水一般也只是被服务员善意劝阻,真的要带进去也不是不可以,而且不会像某些饭店那样索取”开瓶费“。这就是”谢绝自带酒水“的含义。
KTV不允许自带酒水,违法么
合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请问KTV谢绝自带酒水违法吗?有明文规定吗?
KTV即便提前告知了消费者“谢绝自带酒水”ktv自带酒水是消费者权利吗,但其做法仍属“霸王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ktv自带酒水是消费者权利吗,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ktv自带酒水是消费者权利吗,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ktv自带酒水是消费者权利吗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因此,消费者在去KTV消费时,要是遇到强制不让带酒水饮料及食品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误乐场所不准消费者自带酒水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消费者自带酒水到KTV,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消费者对自带的酒水与KTV的酒水在经过比较后所作出的选择。而且,消费者到KTV消费,主要的选择的是KTV的娱乐服务。消费者完全有自主权选择服务的种类。经营者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或向消费者收取开瓶费,理从何来呢?由此可见,KTV的这种作法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此条规定。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在此次调研活动中,我们对几家LTV房的酒水价格进行调查。一瓶普通的统一鲜橙多市场价格是3元左右,KTV则是6~8元左右;一瓶红酒市场价格是68元,而KTV里竟高达120元。由此可见,KTV房的酒水价格比市场出50%甚至一倍以上,这明显暴露出KTV房经营者牟取暴利的实质,这更是对消费者享有的公平交易权的一种侵犯。
(3) 《反不当竞争法》第十二条关于禁止搭销的规定中明确指出: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它不合理的条件。虽然禁止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费几乎是KTV房一向的惯例。可是,试问有谁愿意被收取开瓶费呢?KTV房向顾客收取开瓶费实际是一种不合理的要求。另外,KTV房禁止顾客自带酒水,实际上是从另一方面强迫消费者消费KTV房里的酒水,这是一种带有强制性搭售商品的做法,是为《反不当竞争法》第十二条所禁止的。
(4) 在此次调研活动所采访的几家KTV中,有的有明示禁止自带酒水,有的则没有。KTV设置‘谢绝顾客自带酒水’的标志,可以视为一种法律意义上的格式条款。因为KTV与消费者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消费者在KTV里消费时与KTV之间是一种合同行为,KTV营业是发出邀约邀请,消费者去消费是邀约。此时,如果KTV明示禁止自带酒水,即修改了邀约为新邀约,消费者有选择是否消费的权利。但如果KTV没有明示,等到顾客时加收开瓶费,按照《合同法》中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去其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主要的权利,该条款无效的规定,KTV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总结,通过结合法律法规来分析这一现象,消费者更显得处于受保护的层面上。市场经济追求公平和诚实信用,为了能使社会资源等到合理得流动,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就需要商品的自由流通。而KTV经营者做出的“禁止自带酒水”的规定,实质在是保护劣势的竞争力,不利于KTV整体效益的提高。其次,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对企业的一种认可,只有消费者通过比较鉴别后做出的选择,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商品服务质量。所以,我们认为,KTV作出“禁止自带酒水”的规定是违法的,我们要把立足点放在保护消费者利益上。
这只是理论上,现实中建议忍为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