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警方突袭别墅会所,男技师男女都接,他们不恶心吗?
- 2、按摩店上班被警察带走一般会怎么处理?
- 3、去按摩店按摩,刚进店就被警察扫黄抓捕并拘留,这时候该怎么办?
- 4、男子在美团购买按摩套餐被警察抓获,认定其为嫖娼,他不服告上法庭咋判的?
- 5、警方突袭私密按摩会所,“男技师”从事交易,后来怎样了?
警方突袭别墅会所,男技师男女都接,他们不恶心吗?
恶心算什么?在金钱面前,恶心一文不值!只要能赚钱,刀山火海皆可去,只要能赚钱,爱情友情皆可抛。更别提恶心不恶心了,只接男或者只接女那显得咱业务局限性多大啊,当然要男女都接,别问,问就是想赚钱,恶不恶心谁在乎呢?
一.警方突袭别墅会所,竟发现大量男技师
近日,警方破获了一起男技师会所案件,在一栋别墅中发现了大量提供特殊服务的男技师。据悉,这些男技师是被曾经是男技师与女嫖客身份的陈某和金某组织起来的,两人的目的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短期内获取大量的收益,谁成想,本钱还没赚回来,会所就被一窝端了。
事情的起源要从陈某还在扬州某按摩会所任男技师,而金某则是经常光顾陈某的女客户。两人一来二去产生情愫成了情侣,而两人手中所握资源恰好满足了成立会所的两大重要条件:技师和客户,于是二人投入资金,建立了这个依托于租来的别墅而成的男技师按摩会所。并通过自身渠道及网络招聘找来了不少男技师,而金某则是联系自己之前圈内的姐妹,前来会所享受服务。在这之中,最小的女嫖客竟然仅有25岁,网友们纷纷惊呼“这个年纪我可以”!
二.技师男女都接,网友质疑如此恶心为何能接受?
事实上,一直以来网友们都存在一个对“嫖”在定义上的误区,那就是男嫖女犯法,但女嫖男多少有点含糊不清。至于男嫖男,就更是隐晦得让人羞于启齿的话题。但事实上,只要涉及不正当交易,这种行为就都可以认定为是违法的“嫖”,无关两者身份的性别互换。
而在该起案件中,别墅内的男技师可不仅仅只接女顾客的生意,就连男顾客也同样照接不误,且不说这种行为恶心到什么地步,单就从涉案情节上就已经让人难以接受。虽说我们并未给男与男之间发生的事情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但这种事本身就违背基础的人伦道德。更何况还掺杂着金钱交易。
事情发生后,网友们也纷纷表达了自己对这件事的看法,有的网友认为,男女之间嫖客身份的互换成为了某些人想要依靠擦边球来获取利益的工具,但随着人们认知的提升,这种擦边球以后怕是并不会起到多大效果了。还有网友表示,这种会所早已存在多年,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鸡鸭本就共存,也不仅仅是这个会所里有,只不过很少被搬到台前来议论罢了。
最后,也给广大网友们提个醒,嫖就是嫖,与性别无关,切勿被一时的欲望蒙蔽了双眼,老老实实的找个对象不香吗?
按摩店上班被警察带走一般会怎么处理?
在按摩店上班,如果有卖淫的情况,被警察抓到。一般会被行政拘留7天,罚款五千元。供你参考。
去按摩店按摩,刚进店就被警察扫黄抓捕并拘留,这时候该怎么办?
某男子去外地出差,工作结束后很累但也很开心,于是决定到按摩店去放松一下。但刚进房间还未享受按摩就被公安机关以嫖娼罪名抓获并处以行政处罚。
卖淫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第一款“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2,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3,其他情形较轻的。
该男子很冤,但由于警察以向其所在学校和公司通报为由威胁,该男子不想未毕业就因嫖娼被处罚,这不但丢人,而且影响自己未来的发展,遂向警察屈服。
如果我们是该男子,在被公安机关冤枉的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做呢?首先,我们当然不能屈服于权威。这种东西有一就有二,时间长了连最基本的反抗都会忘记,而且会给自己留下很深的阴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具体来说,我们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当然,如想胜诉我们应该多方面去搜寻证据。首先,我们应表示法院按摩店缴纳的钱属于最基本的按摩服务费用,因为缴纳嫖娼费用。其次,像这种非正规按摩店标间都是没有监控的。应向法院表明在没有监控的情况下,警察也无法拿出直接证据来证明嫖娼罪行。最后揭示警察的威胁,应告知法院,警察以向自己所在学校和公司通告为由威胁自己承认犯罪。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
男子在美团购买按摩套餐被警察抓获,认定其为嫖娼,他不服告上法庭咋判的?
男子在美团购买按摩套餐被警察抓获,认定其为嫖娼
云南昆明,男子李某通过美团订购了299元的洗浴按摩套餐,不料,正在洗浴的时候突然被公安机关抓获,认定其为嫖娼,行政拘留5日。李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这样判决。事发当晚,李某下班回家,感觉非常劳累,就通过美团订购了299元的“木桶泡泡浴”套餐,之后通过电话联系来到该养生馆。然而,李某正在洗浴的时候,公安机关突然破门而入,认定李某接受服务,涉嫌嫖娼,对其行政拘留5日。
李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理由如下:
第一、他是通过正规、合法的美团平台下的订单,消费的目的不是接受接受性服务;第二、299元价格网上是公开的,他把钱直接支付给了美团,而不是技师,所以和技师之间不存在交易;第三、他刚刚进去消费,公安就来检查,存在“钓鱼执法”嫌疑;第四、他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民警告诉他,只要如实交代,就不需要处罚了,存在诱供问题。
公安机关收到法院的起诉状后,答复到:
第一、美团只是一个平台,李某下订单前后两次打电话和养生馆联系,确认相关服务;第二、他们是接到正常举报去检查的,不存在钓鱼执法;第三、他们也不存在诱供、骗供问题,是依法调查后对李某处罚的,这都有询问视频可以证明。由于该案是行政诉讼,公安机关需要向法院举证他们对李某处罚合法的所有证据。因此,公安机关向法院提交了现场执法视频、查获经过、女技师证言、李某供述、询问视频等相关证据。
他不服告上法庭咋判的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某通过美团 搜索到有按摩的服务,但提供服务的并非美团的客服或相关工作人员,而是李某到店之后,由养生馆的工作人员提供服务。且李某经人介绍,得知299项目包含洗澡、全身按摩才选择的。具体到本案,李某在洗浴按摩过程中,明知存在不法项目,仍然予以接受,应该认定为嫖娼。
公安机关认定李某嫖娼情节较轻,行政拘留5日比较妥当。另,李某并未提供公安机关诱供、骗供的相关证据。综上,法院认定公安机关处罚事实清楚,正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亲爱的读者朋友,对此有什么看法呢?
警方突袭私密按摩会所,“男技师”从事交易,后来怎样了?
其实我们大家都知道卖淫嫖娼一直都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事情,可是这个社会上总有那么一部分的人总是在法律触及不到的地方从事着违法犯罪的活动,俗话说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承担自己的过错,所以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去做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
有媒体报道了这样一件事情,那就是泰州警方接到了一起举报电话,举报人在电话中表明在一家按摩会所中有人在搞卖淫嫖娼的活动,经过群众举报之后警方就对该事情进行了调查,随后就发现了其中的端倪。
据了解在此件按摩会所中,不仅仅有男嫖客会上门做交易,竟然其中也有不少的女嫖客来光顾这里的生意看,然而这个会所的最小的女嫖客年龄最小的也仅仅只有25岁而已,这般花一样的年纪,做什么事情不好,非要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非要将自己推至风口浪尖之上,真的是不明白她的想法,事情究竟是怎么样的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据悉这家按摩所是由金某和陈某一起办起来的,据了解陈某之前是扬州一家按摩会所的按摩师,曾经在扬州工作的时候金某就特别的照顾陈某的生意,在加上陈某的长相以及手法十分的好,一来二去两人就熟络了起来,不久之后两人就发展成为了恋人的关系。
后来两人在交谈过程中就发现开一家按摩店也是十分挣钱的,这个时候陈某提出了自己的想法,那就是想要让挣得更多,光做按摩是远远不够的,于是陈某提出了卖淫的想法,这个时候陈某与金某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就按照这个想法来到了泰州发展,两人明面上就是开着按摩所,实际上也会搞一些卖淫生意。
据了解这家按摩所十分的高大尚,一楼一般都是技师们的休息室,因为工作时间长了会累,二楼一般都是给客人按摩的地方,属于按摩房,而三楼则是他们偷偷做着卖淫的地方,两人为了能够给将这个按摩所经营下去,并且让其发展起来往里面真的是投了不少的钱,他们这里的收费都是有价位以及标准的,不仅仅是按摩就连卖淫也是一样的,只不过这些他们都弄得比较隐晦。
就这样在两人的努力下生意慢慢的变得十分的红火,俗话说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做着违法犯罪的事情总有一天会被抓到的,就这样在两人开心快乐一个月之后就有群众将这个按摩会所给举报了,最终最终潦草收场,随后通过警方的观察之后将正在进行交易的他们进行抓获,就这样在抓获的众多嫖客中,最小的女嫖客竟然只有25岁。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没有人能够轻易挑战法律的权威,脚踏实地的努力才能够让你踏实安心,对于这件事情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