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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点香槟却没钱结账,上海“名媛”吃霸王餐是被怎么判的?
由上海名媛群爆出的包装名媛可以说备受争议。之后,网友对此事也展开了一次次的讨论。而最近一桩新的上海名媛吃霸王餐事情,再次引发了网友的关注。而该名媛在KTV消费时并没有结账,被判刑两年。这位上海名媛是来自于95后的石某,她在检察官的询问下讲述了今年5月20号当晚,她在上海静安区的某家KTV举行了自己的生日party。
在这场party中,她和她的三个朋友点了一瓶路易十三,还有150瓶香槟。玩到了凌晨5点,消费了10万元,而之后她在吧台演了一出霸王餐的戏。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也对石某以诈骗罪提出了公诉。在5月21日,静安区的这家KTV负责人向警方报案。
他表示一位姓石的女子以举办生日party的名义消费了一瓶价值49,800元的路易十三以及150瓶398元的香槟,总计消费达到了12万元以上。甚至在喝完高档洋酒,吃完生日蛋糕后,石某和她的三名朋友更是将上百瓶香槟喷洒在KTV的包厢中。
这位负责人也说石某是KTV的常客,在举办party时打电话向 KTV提前预定了包厢和服务,但是在事后却拒绝支付费用。而警方在办案时,更是发现石某的生日是8月。5月20日,她只是找借口举办520的狂欢party。这位女士更是比较大胆,提前预定了酒水,但却没有带相应的钱款。
而石某本身也没有固定的工作,父母也仅仅是普通的务工人员,家庭没有能力去支付她当晚的消费。可以说她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证据充分能够追究其刑事责任。尽管在案件办理时,她的父亲也用自己的血汗钱赔付了这家KTV当晚4万多的酒水,但石某还是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在ktv消费不给钱怎么处理
在ktv消费不给钱的,涉嫌构成诈骗,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诈骗数额不大的,不构成犯罪,但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我在KTV消费4100没钱买单他们把我关在这里一天了我要怎么办?
你好朋友,这种情况下消费了4100元,没有买单,这种情况下,肯定需要先付账呀,没有钱的话,可以让家人帮你付款呀,这样子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