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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KTV陪酒违法吗?
ktv陪酒违法。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ktv陪唱让扣,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ktv陪唱让扣:
1、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ktv陪唱让扣他人吸食、注射毒品ktv陪唱让扣;
2、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3、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4、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5、赌博;
6、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7、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扩展资料ktv陪唱让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1、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2、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3、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4、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ktv陪侍抓了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ktv陪唱让扣:1、如果只是单纯的陪酒等ktv陪唱让扣,没有其它的违法行为的ktv陪唱让扣,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是不违法的。
2、如果有从事色情交易等其它行为的,则不合法,可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ktv陪唱让扣;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KTV陪唱能摸下面吗 ktv怎样能把陪唱带出去
ktv陪唱就是大家口中的ktv公主,从事这一行业的女性,一般都是很无所谓的,你唱歌可以陪你唱,任你摸,只要钱给到位,还可以带出去,这个就看你是怎么说的了,具体相处简单来说就是熟能生巧。下面,我们来看看ktv怎样能把陪唱带出去。
KTV陪唱能摸下面吗
这个不太清楚,貌似是可以的,只要钱给到位,一切都好说。
赔偿女跟小姐当然不是一回事了 陪唱女除了不陪客人上床 剩下什么都可以(当然有些陪唱女你对他的第一印象很好,只要价钱到位,你也可以的) 例如 随便摸 摸哪都行 应酬其实都是借口而已。
ktv怎样能把陪唱带出去
如果你们聊得来,价格谈拢了应该是可以带出去的,女人都是走心的,不能盲目砸钱,需要套路。
陪唱的姑娘里分为很多种的,举个例子,在海南那边陪唱的姑娘分为红绳和绿绳,红绳就是可以结束完陪唱出来陪睡的,绿绳只陪唱不陪睡。
ktv公主主动加微信什么意思
1、先联系看看,最大可能是然跟你去消费,还有就是对你有好感,可以先聊聊
2、希望你照顾她生意呗!难道你还想有真爱不成?
3、这个地方上班的应该都会把客户的微信留下来,可以没事的时候聊天,你们如果要消费的就去找她
ktv有偿陪侍处罚法规
法律分析:在营业性质娱乐场所中,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都属违法行为。目前只有对营业场所的处罚,没有对参与陪侍人员的处罚。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ktv有偿陪侍的话,由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第四十三条 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ktv陪酒女违法吗
在KTV单纯的陪酒并不违法,但是如果属于有偿服务,则属于禁止行为!我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同时应当注意的是,该条例还明确规定了,如果娱乐场所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轻者面临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停业整顿,严重的,还会被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同时,娱乐场所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还将面临1到2万元罚款。
法律依据:
第十四条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十三条 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